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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第一墙头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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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章 商业互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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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廷正在为了兵部尚书人选、是否允许南总督胡宗宪进京献俘、巡盐钦差人选、三大殿工程、国库财政等问题博弈。

多年来称霸朝堂的严党,这次罕见的稍稍落了下风,让很多大臣感到一丝诧异。

难道是因为严党最近的青词诗文都不给力,所以帝君对严党产生不满了?

与此相反的是,陆炳这个武官的文学表现最近却极为亮眼,也不知道从哪找来了好枪手。

不过高层的动态仿佛又距离缉事校尉白榆很遥远了,白校尉只是火上泼了几大盆油,然后又困顿于自己的小日子。

反正他头顶上有陆炳罩着,天塌下来也砸不到自己。

在家里几近断粮的时候,终于等到了发放三月份俸禄。

白家一个锦衣卫正军名额,月俸实物五斗米,大约相当于后世九十多斤不到一百斤的样子。

白榆人比较懒散,于是就喊了两个同院人帮着背禄米。

这两人一个姓夏,诨号夏大,是在街边趴活的轿夫,类似后世的出租车,二十文钱起轿;

另一个姓蒋,诨号蒋二黑,在宣武门外的货场做力工。

这两人都是大杂院里的边缘人物,地位连泥瓦匠李老头这个技术工种都不如。

当初看白榆转职成了校尉,两人就尝试着靠近白榆,还让家里人帮着照看受伤卧床的白爹。

锦衣卫因为吃皇粮的人多再加上地位特殊,拥有单独的卫仓。

排了半个时辰队,领了禄米,然后白校尉指挥着夏大、蒋二黑把这五斗米运回自家。

然后一人给了两斤大米,作为谢礼。

走到外面,蒋二黑忍不住对夏大说:“我们可能投靠错了人,我现在看榆哥儿也不像发达的模样。”

夏大回应道:“你这见识能看出什么?校尉总不会是假的。”

蒋二黑又说:“虽然我没什么见识,但阎先生有见识啊。

他说过,但凡发达之人必然伴随着暴富。再看这白家日子,依然是紧巴巴的,所以榆哥儿大概也称不上发达。

那我们巴结他家的意义何在?还让家里人帮着照看老白,那岂不是白忙乎了?”

夏大便道:“无论如何,我们收了欠条,答应过照看老白两个月,怎么也得完成承诺。”

蒋二黑却有了退意,“照看了老白半个多月,作为邻居已经尽到心意。

今后我不打算继续了,你替我向榆哥儿说一声。”

白榆不知道外面两个人在议论自己,他正忙着和老爹争辩。

白爹要将大部分大米都换成杂粮和生活物资,过去一直是这么过日子的。

而白榆却坚持要把大米都留下来吃,他已经受够了连续一个月的杂粮粥饭。

白爹气得大骂白榆“败家子”,又提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:“如果大米都留下吃,那其他生活物资拿什么换?”

这又涉及到钱的问题了,白校尉本来计划在西院胡同卖诗词牟利。

那些对诗词有刚需的青楼“才女”都是高收入群体,绝对有消费能力。

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,缇帅要求对他的才华进行严格保密,于是就此路不通了。

再说距离县试只有半个月,白榆最近要准备考试,有点时间都在练字。

实在没精力双开另一个业务,也不想搞东搞西的,生怕影响到考试。

于是白榆提议道:“可以暂时找亲戚借点钱,以后我肯定能还上。”

“不行!”白爹直接否决了,“让亲戚知道我们连正常日子都过不下去,那我这张老脸还要不要了?”

看着又开始拧巴的父亲,白榆也懒得吵了,“你别管了,我这就去搞钱!”

说完白榆就往外走,但在院中被夏大和蒋二黑拦住了,白榆疑惑的问道:“你们还有事?”

夏大陪着笑说:“老蒋家里有事,他家暂时没法帮忙照看令尊了。”

白榆看了眼蒋二黑,又对夏大问道:“那你呢?”

夏大肯定答道:“榆哥儿放心,我家这边继续,毕竟令尊离不了人。”

而后白榆没再说什么,继续出门而去,直奔锦衣卫总衙。

进了总衙大门后,又来到经历司,拜访经历司经历史朝宾。

对于这个最早提携的人,白榆还是很感激的,主动行了个礼,依然尊称“经历老爷”。

史经历看到白榆,心情颇为复杂,因为最近缇帅没再找过他写烂文了。

先前被催着写烂文时,心里总是极其不爽;现在不用自己了,却又莫名的失落。

要是写烂文都不用自己,那自己这个两榜进士还留在锦衣卫干什么?

于是史经历对白榆吐露心声说:“不瞒你说,我有辞官归去之意了。”

白榆吃惊的说:“不是吧?最近与在下打交道的文官怎么都闹辞官?经历老爷你又是为了什么?”

史经历答道:“我做这个经历,本来是为了报答缇帅的救护之恩德。

如今缇帅已经不需要来代笔了,自然也就到了我离去之时。”

白榆若有所思的说:“现在辞职挺好的,趁早走吧。”

史经历:“......”

你礼貌吗?连装模作样的挽留都没有?

你是不是觉得你太行了,随便就能把我挤走?

“经历老爷不要误会!”白榆连忙解释说:“我的意思是,缇帅未必斗得过严家,经历老爷你早点离开或可明哲保身。”

对史经历,可以稍微说点心里话,毕竟两人交情比较特殊。

“你认为,缇帅最终会输?”史经历好奇的问道。

白榆含糊的说:“输不输的不好说,我只是个人感觉,缇帅最后不会是严家对手。”

现在一想到陆炳,白榆满脑子就两个标签——“好谋无断”、“干大事惜身”。

对于白榆的判断,史经历还是有点信的。

因为在史经历眼里,白榆就是一个“神童”,身上很有点神神道道的色彩。

“那我就不能辞官了。”史经历改变了主意,坚定的说:“缇帅救过我,我怎么也要辅佐到最后,以全恩义。”

白榆愣了愣,这就是传说中的风骨么?

“对了,你今天突然到访,到底所为何来?”史经历又问道。

白榆吭哧吭哧了半天,才挤出一句话:“能借点银子么?五两就行。”

史经历:“......”

你这借钱的嘴脸,跟你这动辄装逼的气质符合吗?

你当初在缇帅面前那桀骜不驯的模样呢?

如果不是你非要拒绝缇帅的亲近,何至于连五两银子都要找人借。

想到这里,史经历挺佩服白榆,都穷逼成这样了,先前也敢拒绝低三下四的以奴仆部众身份为缇帅效力。

坚持独立人格,差点被缇帅打发去修长城也不屈服,这莫非就是圣人所说的“不食嗟来之食”?

反正两人一个说对方有风骨,一个说对方有志气,自然而然的商业互吹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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