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年7月11日晚上10点,上海徐汇区桂平路一家发廊的洗头妹小刘刚送走男友小吴。
她是湖北通城人,来上海打工还没多久。小吴心疼她,劝她早点收工,别太辛苦:“钱不是一天能挣完的。”
小刘却笑着说:“再等等吧,万一还有客人来洗头呢?”小吴临走前叮嘱:“有事就打我呼机。”
谁也没想到,一小时之后,发廊里来了两个打扮时髦、发型张扬的年轻男人,一个染着红发。
小刘还以为生意上门,笑着迎上去问:“要洗头吗?”红头发的男人应了一声,却没坐下,反而转身出门,又叫进来五六个人。
小刘正高兴来了这么多客人,却完全没注意到他们脸上的凶光。
突然,红发男指着小刘喊:“就是她!”立刻有两个人冲上来,一左一右架住她就往外拖。
小刘吓得大叫:“我不认识你们!救命啊——!”发廊里另一个小妹吓得缩在角落,眼睁睁看着这群人将小刘粗暴地塞进一辆白色桑塔纳出租车。
其中一人对司机撒谎说:“她好久不回家,我们才找到她!”车子亮起尾灯,迅速消失在夜色中。
地上只留下小刘掉落的一只拖鞋。发廊小妹愣了好一会儿,才想起给小吴打呼机。
小吴闻讯赶来,又惊又惑:他们来沪才一个多月,老老实实打工,从不惹事,更没有仇家,谁会开这种可怕的“玩笑”?小妹颤抖着说:“听口音……应该也是湖北人,样子特别凶!”
那一夜,小吴彻夜未眠。
第二天上午9点半,他的呼机响了——屏幕上显示着一个长途区号:05—
小刘已经被带离上海!他急忙回电,电话那头是一个凶恶的湖北口音男声:“你女人在我们手上,下午3点前凑齐一万块来昆山赎人!不然就把她卖掉!”
小吴强压惊慌,问他们在哪、怎么联系。对方只冷冷说:“我会呼你。”就挂了电话。
11点,呼机再次响起,号码相同。对方这次直接摊牌:“我们是崇阳的,和你们通城是老乡。别啰嗦,快凑钱!”
电话里突然传来小刘撕心裂肺的哭喊:“小吴,快救救我!他们……他们把我……”——她惨遭**。
小吴如遭雷击,整个世界天旋地转。他呆立街头,直到目光聚焦在一个路边的警察身上……
那天是周六,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侦支队多数人休息,但呼机必须开机——这是刑警的休息方式:一半生活,一半待命。
中午12点15分,派出所转来小吴的报案,徐汇刑警震怒:光天化日之下竟有绑架、敲诈、**这等恶行!必须快速打击,否则上海治安何存?
蔡副支队长立即带两名刑警和小吴的老乡先行赶往昆山。途中他们接到曹声伟支队长的电话:查出复机号码属于昆山城北镇花园路某杂货店。
曹队让小吴再联系对方,借口筹钱困难,请求宽限至下午5点,并让对方保证小刘安全。对方同意了。
下午4点45分,先后两批共11名刑警在花园路汇合。在城北派出所协助下,他们锁定附近菜市场为交易地点,布好埋伏,一切就绪。
小吴再次拨通那个令他心碎的号码。他说:“我到了昆山,钱也带了。但不认识你们,得在菜市场一手交钱一手交人。”对方爽快答应——他们已迫不及待。
不久,一辆灰色面包车迟疑地驶进菜市场,调头后退,似乎想留后路。外围一辆桑塔纳警车悄悄封住出口。
车上的小吴一眼认出车内那个满脸泪痕的女孩就是小刘!他咬牙点头,警察瞬间冲出,持枪堵住车门:“不准动!警察!”
小刘被拉下车时仍在发抖,直到看见小吴才崩溃大哭,扑进他怀里。车内四人全被铐住。
警方问小刘:“还有没有漏网的?”她含泪点头。警察立即赶往那间杂货店,留守同事示意——周围还有同伙。
两辆警车前后包抄,小刘指认后,警察如猛虎出击,又一批嫌疑人被摁住。
再问,还有吗?小刘再点头:“他们住力量村71号。”
警车赶至力量村,小刘指着蹲在院子门口的一个人说:“中间那个强奸我,还抢了我的钱和手表!”
该人当即被塞进警车。正要离开时,迎面又来一辆面包车,小刘惊呼:“那车里的也是同伙!”警察再度出击,又一批人落网。
从中午12点半行动开始,到傍晚6点,犯罪嫌疑人已在江苏昆山全部落网——速度快得连办案警察都称奇。
突击审讯开始。一名参与绑架者当晚去了浦东后失踪,其余全部到案。徐汇刑警没想到要抓这么多人,手铐不够,就用绳子反绑嫌疑人,抽掉他们的皮带,让他们蹲在车里。五辆警车亮着灯开回上海。
审讯连夜展开。分局会议室坐不下,走廊也摆上桌子。突然停电,每张桌点起两根蜡烛。烛光摇曳之下,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紧张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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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步审讯后,8人与此案无关,另8人则涉嫌绑架、抢劫、**、敲诈。
有人死不开口,如陈正超,审了12小时只有名字籍贯;有人避重就轻,只承认抢劫不承认强奸;还有人互相推诿……但在小刘的详细陈述、现场物证和同案指认下,案情逐渐清晰。
罪恶令人发指——就连从警十几年的预审员都称前所未见。
7月11日晚,第一个进发廊的红发青年叫汪勇,他和庞西高、廖治华等人将小刘绑进出租车。
途中,廖治华抢走她身上的800块钱和手表。到了浦东窝点后,有人担心离上海太近,提议转去昆山“老乡多、好办事”。于是他们连夜打车将小刘挟持到昆山。
当晚,29岁的刘中桃首先欲强奸小刘,她挣扎说“我有性”。
当夜,刘中桃、廖治华和小刘同睡一床。
第二天上午,陈正超再次QJ小刘,还向外人炫耀“事后用水冲洗,不留痕迹”。
若非徐汇警方及时解救,小刘很可能惨死在那间名为“力量村71号”的出租屋——可怕的罪恶之窝。
徐汇警方不仅救出受害者,更彻底粉碎了这个恶势力团伙。
“7.11案”因其性质恶劣、涉案人多、罪名多重,引起分局高度重视。10天后,案件移送市局预审处,并迅速联系检察院批捕起诉,力求从快严惩。
该犯罪团伙年龄最大29岁,最小仅18岁,多人为初中文化,除两人家住县城,其余都是农民,大多未婚。
他们并非预先结识,而是靠老乡关系彼此勾连,仗着人多欺负老实同乡——通城人。
小刘身心遭受重创,小吴悲愤交加,却仍承诺娶她,并替她保密。但愿苦难终能过去,伤痛早日愈合。
1997年12月,刘中桃、廖治华等8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、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