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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女主成为万人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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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派妻子的自救之路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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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边的嘈杂像无数只蝉在聒噪,林楚的脑袋嗡嗡作响,身体却陷在软被里动弹不得。直到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,小心翼翼地把她露在外面的肩颈盖好,指腹不经意蹭过她下颌时,她眉心瞬间拧起,那手立刻收了回去,一声低叹漫进耳窝,轻得快听不见。

“林氏,你既不肯当沈家的夫人,我们和离便是!”

声音落时,林楚拼命想抬眼,视线却始终蒙着层雾。只看见那道身影比门框还宽,转身时手不自觉攥了攥,推门的动作干脆利落,最后只剩个挺拔的背影,消失在门外渐暗的光里。

“管他呢,天大地大,先睡一觉!”她闭紧眼放空思绪,连呼吸都慢慢沉了下来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林楚终于睁开眼,浑身的滞重感散了大半。抬眼是雕花床架悬着珍珠帘,转头见博古架上青瓷瓶插着红梅;走下床坐到黄铜镜前,才发现梳妆台上胭脂水粉排得齐整,珠钗步摇闪着柔光——更惊觉自己身着绣着缠枝莲的低胸亵衣,镜中那张脸眉如远黛、眸若秋水,分明是倾国倾城的模样。这房间处处透着精致,。梳妆台上的描金珐琅盒里,珠钗首饰摆得满满当当,这房间的布置,处处透着主人的用心与家境的殷实。

“七筒,剧情来一个!”

“楚楚,请接收剧情……”七筒熟悉的声音准时传来,像颗石子砸破了片刻的宁静。

景朝的风,早吹变了味。

男丁如野草般疯长,女子却成了世间最金贵的珍宝——十里八乡的汉子挤破头想求娶一房妻主,多少人熬白了头,连女子的衣角都没摸着。曾几何时,皇族权贵三妻四妾的风光早已埋进尘土。

如今的后宅里,如今的女子,在后宅里是掌事的主子,男子要攥着权势、捧着钱财,才能换得妻主半点垂怜;贫苦人家的女儿更能凭着这世道,一步嫁入高门,彻底改了命数。男子要凭着家世、钱财、能力,才能争得一个“夫婿”的名分;寒门女子更是得了天助,只要模样周正,就能被高门争抢,一朝改变命运。可光棍多到压不住,朝堂不得不出狠招:强制一妻多夫,十八岁前必须有至少一位夫婿,后续还得凑够五人。为了不让家产权势分流,亲兄弟共侍一妻,竟成了京城里心照不宣的默契。

林楚再睁眼时,便撞进了这样的世界——还是本她隐约有印象的小说里,更糟的是,她成了书中人人喊打的反派人渣妻主,刚嫁进沈家大房,。

沈家是三朝勋贵,规矩严得能压死人。她的三个夫婿,个个相貌堂堂,却没一个会说软话:

长子沈云暮,吏部任职,眉眼凌厉得能刮下霜,凶名在外,后宅大小事都归他管,活脱脱一个“老干部”做派,让他说句情话?林楚光想想那场面就头皮发麻;

次子沈云渡,军营里摸爬滚打出来的,高大威猛,举手投足都是江湖气,温柔二字在他字典里怕是查无此词;

三子沈云临,管着沈家满门产业,米店杂货店开得遍地都是,人却冷得像块冰,心思深不见底,想从他嘴里套句热乎话,比登天还难。

林家当年为让原主嫁入沈家,几乎掏空了人脉——毕竟沈家是三朝勋贵,而林家虽也算矜贵,却还差着一大截。原主自小娇生惯养,本以为嫁入高门是享清福,没成想三位夫婿全是“木头疙瘩”:沈云暮管着后宅却冷得吓人,沈云渡一身江湖气不懂温柔,沈云临算得清生意却猜不透心思。日子没了盼头,原主索性破罐破摔。

原主生的貌美,身边爱慕的人不少。原主本就觉得日子寡淡,又不用担什么后宅责任,转头就迷上了会哄人的小侍。后来更是惦记上了表哥,一门心思要娶他做侧夫,对身边三位夫婿弃如敝履。她空有倾国倾城的脸,心却歪得没边:偏宠侧夫、苛待正夫是常事,后来竟听信外人谗言,收下来历不明的银两,沈家被陷害贪污,元气大伤,甚至还和公主之女抢男人,把坏事做了个遍。

如今两年过去,原主的名声早已烂透:府里作威作福,府外逛花楼成瘾;不愿生子,还总闹着和离,沈家对她的不满早积成了山。前些天为娶表哥,她雨中淋病逼沈家妥协;如今又在宴会跟公主之女起冲突,落水后更是让矛盾彻底爆发——按原剧情,沈家这次是真要同意和离了。

“七筒,这个世界任务是什么?”林楚压下心头的不安,在心里急切地问道。

系统机械的声音很快响起:“本次世界任务为度假任务,核心目标——宿主平稳度过一生,无需达成特定成就,规避重大人生变故即可。”

“度假任务?平稳度过一生?”林楚愣住了,原本紧绷的神经瞬间松了大半。她还以为要费尽心机攻略丈夫、扭转家族命运,没想到任务竟这么轻松?她看着铜镜里自己略显苍白的脸,嘴角慢慢勾起笑意——既然只是要安稳度日,那便好办了。原主拎不清,她可分得明:这富贵日子是靠沈家撑着,可三个冷得像冰的丈夫,还有原书里众叛亲离的结局。

“和离就和离,总比最后惨死强!”林楚咬了咬牙,看着铜镜里那张明艳却带着刻薄相的脸,跑路的念头愈发坚定——这反派的命,她可不想续。

林楚指尖捏着锦盒边缘,掀开的刹那,珠光宝气晃得人眼晕——这是原主的嫁妆,一箱箱翡翠镯子、赤金钗环码得整整齐齐,还有林家陪送的几间铺面地契,压在箱底泛着陈旧的木香。她飞快地把地契折成小块塞进贴身的荷包,又挑了两支最轻便的金步摇收进袖袋,动作快得像只偷藏坚果的松鼠。

“沈家是三朝勋贵,再不满也不会贪我这点嫁妆。”她对着铜镜里的自己嘀咕,指尖划过镜沿精致的雕花,心里早算得门清,“按这世道的规矩,和离时妻主的私产一分不能少,说不定沈家为了体面,还会额外补些银钱……”

越想越觉得稳妥,林楚又打开妆奁最底层的暗格,里面是原主攒下的银票,沈家银钱对她不缺,她数都没数,一股脑塞进荷包,沉甸甸的触感让她心里踏实不少。刚把暗格推回去,门外就传来轻微的脚步声,她手忙脚乱地合上锦盒,装作整理胭脂的模样,眼角却死死盯着门帘——算算时间,应该是她的某位夫郎来了。

门帘“哗啦”一声被掀开,带着外间的凉意。林楚刚把最后一张银票塞进荷包,抬眼就撞进沈云暮深不见底的目光里——他穿了件墨色暗纹常服,肩线绷得笔直,眉眼间的凌厉比记忆里更甚,进门后视线先扫过床尾半开的锦盒,才落在她脸上,没半分温度。

“落水后身子可好些了?”他开口,声音像淬了冰,没问宴会争执,也没提表哥的事,只淡淡一句,倒像在查后宅的用度账目。

林楚捏着荷包的手紧了紧,面上却故意露出几分漫不经心,慢悠悠起身:“劳大哥挂心,喝了姜汤已无大碍。”她特意换了“大哥”的称呼,果见沈云暮眉峰微挑,眼底多了丝审视——原主从前从不肯这般称呼,只会直呼其名。

沈云暮没接话,踱到桌边拿起茶杯,指尖摩挲着杯沿,半晌才开口:“关于你先前闹的和离……”

“我同意啊。”林楚抢在他说完前应下,语气轻快得像在说今天吃什么,“先前是我不懂事,总揪着些小事闹腾。失了体面与分寸,如今想通了,与其在一处耗着,不如好聚好散。”她顿了顿,故意添了句,“再说沈家是三朝勋贵,向来大方,总不会在和离时亏待我,对吧?”

这话像块石头砸进平静的水里。沈云暮原本还想着劝她再考虑考虑——毕竟原主从前闹和离都是一时赌气,哪次不是哭着喊着要留下?可眼下林楚不仅答应得干脆,还直接提了“大方”二字,堵得他喉咙发紧,原本准备好的话全卡在了嗓子眼。

他盯着林楚坦然的脸,半晌才憋出一句:“好……好。既你已决定,我会告知父母。往后……你好自为之。”说罢转身就走,墨色衣摆扫过门槛时,竟带了点仓促的意味。

可谁料沈云暮回了书房,提笔要写和离书时,笔尖悬在纸上半天落不下去。眼前总晃着林楚方才的模样——没有往日的撒泼耍赖,也没有提及表哥时的痴迷,反而眼神清亮,说起和离时干脆得像在说旁人的事。他皱着眉把笔扔在桌上,心里竟莫名窜出点烦躁:这林楚,怎么落水后像变了个人?

暮色渐沉,沈府的书房里已点上了烛火,跳跃的火光映在沈云暮紧绷的侧脸上,将他眼底的烦躁拉得愈发清晰。他面前摊着一张空白的宣纸,狼毫笔悬在半空许久,墨汁顺着笔尖滴落在纸上,晕开一小团乌黑的痕迹,像极了他此刻乱作一团的心绪。

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带着军人特有的利落劲儿,没等屋内人应声,门就被“砰”地一声推开。沈云渡大步闯了进来,一身墨色劲装还沾着傍晚的寒气,腰间的玉佩随着动作叮当作响。他进门第一眼就瞥见了桌上的宣纸,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,声音里带着掩不住的急切:“大哥,真要跟她和离?”

沈云暮握着笔的手顿了顿,抬眼看向自家二弟。沈云渡常年在军营,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,五官轮廓硬朗,此刻却皱着眉,眼底满是不甘,活像只被抢了食的猛兽。沈云暮收回目光,将笔搁在笔洗里,声音依旧是惯常的冷淡:“她自己都同意了,还有什么真假。”

“她同意了?”沈云渡愣了一下,随即往前走了两步,双手撑在桌沿,语气里的委屈几乎要溢出来,“她怎么会同意?从前不都是闹着玩的吗?上次她跟你吵着要娶她表哥,不也没真要和离吗?”

他的话刚落,书房门又被轻轻推开,沈云临端着一盏热茶走了进来。他穿着月白色的长衫,身姿清瘦,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有眼底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探究。“二哥刚从军营回来?”他将茶盏放在沈云暮手边,目光扫过桌上的空白宣纸,“看来大哥还没把和离书写完。”

沈云渡转头看向沈云临,像是找到了宣泄口,声音又提高了几分:“三弟,你说她是不是疯了?放着沈家的好日子不过,非要跟我们和离?当初要不是我……”他说到这里,声音忽然顿了顿,眼神飘向窗外,像是陷入了回忆。

烛火摇曳,将三人的影子映在墙上,拉得很长。沈云临端着自己的茶盏,指尖轻轻摩挲着杯沿,轻声道:“二哥是想起当初求娶她的时候了?”

沈云渡深吸一口气,点了点头,语气里多了几分怅然:“可不是嘛。那时候我刚从边关回来,难得休沐,想着去街上逛逛,结果就在街角的茶铺看见了她。”他说着,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点弧度,像是又看到了那天的场景,“她穿着件粉色的襦裙,坐在窗边,阳光落在她脸上,连鬓边的碎发都透着光。我当时就看呆了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——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姑娘。”

沈云暮端起茶盏喝了一口,热茶的温度却没暖热他冰凉的指尖。他也想起了那天,沈云渡疯疯癫癫地跑回府,拉着他们兄弟几个,非要让他们去看“世间最好看的姑娘”。那时候他还觉得二弟太冲动,可当他偷偷去茶铺,看到那个坐在窗边的姑娘时,也愣住了。

她正低头看着手里的话本,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,眼尾微微上挑,像是含着一汪春水。阳光透过窗棂洒在她身上,将她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,连空气中都仿佛飘着淡淡的花香。那时候他才明白,沈云渡不是冲动,是真的被惊艳到了。

“后来我就跟你们说了,我要娶她。”沈云渡的声音继续响起,带着几分怀念,“你们当时还笑我,说我见色起意。可你们后来不也去看了吗?三弟,你当时不也说,她的容貌确实少见吗?”

沈云临抬了抬眼,不否认地点了点头:“确实少见。京城里的贵女我见得多了,可没一个能像她那样,光坐在那里,就让人移不开眼。”他顿了顿,语气里多了几分复杂,“所以当初父亲母亲犹豫的时候,我们才会一起劝,说愿意跟二哥一起娶她。毕竟……谁不想要个好看的妻子,谁不想跟她好好过日子,琴瑟和鸣呢?”

沈云渡重重地点头,语气里满是不甘:“就是啊!我沈云渡自认不算差,家世、能力,哪点配不上她?我想着,就算刚开始她对我们没感情,日子久了,总能焐热她的心。可谁知道……”他说到这里,声音又低了下去,眼底的光芒也暗了下来,“她嫁进来以后,从来没正眼看过我们。我们想跟她说话,她要么敷衍,要么直接躲开。她喜欢那些会说甜话的小侍,喜欢她那个表哥,就是不喜欢我们。”

“我们也没少努力啊。”沈云临轻声补充道,“二哥你每次从军营回来,都会给她带边关的特产,有次还特意给她带了支孔雀翎,结果她看都没看,就扔在了梳妆台上。大哥你为了让她在后宅过得舒心,把所有琐事都揽了过来,不让她受半点委屈,可她呢?还总说你管得太多,没情趣。”

他顿了顿,看向沈云暮:“我也试着跟她聊过家里的生意,想让她多了解我们一点,可她每次都要么走神,要么直接打断我,说她对这些不感兴趣。我们沈家的家风一向严谨,兄弟们都不擅长说甜言蜜语,可我们是真心想跟她好好过日子的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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