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车抵达广州站的时候,正是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中午。
一出站台,一股夹杂着湿热、尘土和生猛海鲜腥味的空气便扑面而来。
这就是80年代的广州,全中国最鲜活、最躁动,也最混乱的城市。
满大街都是穿着喇叭裤、留着长头发的“飞仔”,提着双卡录音机,里面放着邓丽君的《甜蜜蜜》或者是张国荣的粤语歌。
摩托车的轰鸣声震耳欲聋,空气中弥漫着烧鹅和肠粉的香气。
“这就是花花世界啊。”
姜晓荷扶了扶墨镜,看着眼前这幅生机勃勃的景象,心里也不禁有些激动。
相比于北方的沉闷和保守,这里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,连空气里都飘着钱的味道。
“包背前面。”
陆铮时刻保持着警惕,他的手一直护在姜晓荷身侧,隔开那些拥挤的人群。
他知道,在火车站这种地方,扒手比乘客还多。
两人没有去招待所,而是直奔广州最高档的涉外酒店——东方宾馆。
只有住在那里,才能真正坐实他们“港商”的身份,也只有那里,才有最安全的保险柜存放他们带来的巨额黄金和美金。
出租车是一辆黄色的“面的”,司机一听要去东方宾馆,态度立马变得恭敬起来。
一路上操着一口广普,热情地给他们介绍着广州的风土人情。
到了宾馆门口,旋转玻璃门里透出的冷气让人精神一振。
姜晓荷熟练地拿出那封皮埃尔的介绍信和几张外汇券。
在前台服务员羡慕得发直的目光中,开了一间豪华套房。
进了房间,关上门,两人才算是彻底松了一口气。
姜晓荷一屁股坐在柔软的席梦思床上,把高跟鞋一踢,舒服地伸了个懒腰:
“这才叫人过的日子嘛!”
陆铮则先是检查了一遍房间,确定没有窃听器或者其他猫腻后。
才走到窗边,拉开窗帘的一角,看向楼下车水马龙的流花路。
“今晚就去鬼市?”陆铮问道。
“不急。”
姜晓荷翻身坐起,从空间里取出一套早已准备好的行头——两套深色的粗布衣服,还有两个大草帽。
“那个金大牙说得对,鬼市水深。”
“咱们要是穿这身西装旗袍去,那就是明摆着的肥羊,等着被人宰。”
她顿了顿,从包里掏出那个在火车上没吃完的半个橘子皮,在手里抛了抛。
“而且,咱们还得准备点‘见面礼’。”
“那个叶老头既然是名医,脾气肯定古怪,光拿钱未必好使。”
陆铮挑眉:“你想送什么?”
姜晓荷神秘一笑,指了指自己的脑袋:
“在这个年代,有些东西,比金条还管用。”
她在赌。赌那个能在动荡年代保全一身本事的老中医,最缺的是什么。
是药材?不,广州是药材集散地,他不缺。
是钱?他给香港老板看病,肯定不差钱。
他缺的,是命,是健康!
“陆铮,你信不信,我能让那个叶老头,求着给你治腿?”
陆铮看着她那副自信满满的小模样,心头一热,走过去俯身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。
“信。我媳妇的本事,我什么时候怀疑过?”
夜色渐深。
凌晨两点,整个城市都陷入了沉睡,但位于城西的清平路,却悄然苏醒。
这里没有路灯,只有影影绰绰的手电筒光束在晃动。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中药味,夹杂着些许潮湿的霉味。
这就是传说中的“天光墟”,也叫鬼市。
姜晓荷和陆铮穿着不起眼的旧衣裳,压低了草帽,混在人群中。
这里的摊位都很简陋,有的就是一块破布铺在地上,上面摆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:
干瘪的壁虎、发霉的古董、甚至还有缺了角的袁大头。
大家交易都很安静,看货不问出处,讲价用手势在袖子里比划,这就叫袖里乾坤。
“那边。”
陆铮的夜视能力极好,他拉住姜晓荷的手,指向街角一个不起眼的角落。
那里坐着一个干瘦的小老头,面前只摆着一个药箱,没有招牌,也没有吆喝。
但他面前却围着三四个人,正在低声求着什么。
“叶大夫,您就行行好,给我开副药吧!”
“我这腰实在疼得受不了了!”
一个中年汉子手里攥着几张皱巴巴的钞票,满脸痛苦。
那老头眼皮都没抬,手里盘着两个核桃,冷冷地说道:
“规矩不懂?今天的号没了,明天请早。”
“我都在这守了三天了……”
“那是你的事。”老头语气生硬,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。
姜晓荷心里有数了。这脾气,果然跟传说中一样臭。
她没急着上前,而是拉着陆铮站在阴影里观察了一会儿。
她发现,这个叶老头虽然嘴上硬,但每隔一会儿,就会忍不住咳嗽几声,而且手会下意识地去按揉自己的胸口。
“这老头自己也有病。”姜晓荷低声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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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我没看错,是肺气肿,加上这里湿气重,这是老慢支犯了。”
陆铮皱眉:“你能治?”
“我不能,但有人能。”姜晓荷嘴角勾起一抹坏笑。
她从随身的布包里——实际上是从空间里——掏出了一个那个年代极为罕见的不锈钢扁酒壶,那是国外进口的高级货。
里面装着满满一壶她在空间里熬制的川贝枇杷雪梨膏,那是用了空间灵泉水和后世改良方子熬出来的,止咳化痰有奇效。
“走,咱们去会会这块硬骨头。”
姜晓荷整理了一下衣领,提着那精致的小酒壶,大步走了过去。
“大爷,您这核桃盘得不错,就是这咳嗽声听着有点刺耳啊。”
叶老头正心烦呢,听到这话猛地抬头,一双浑浊却精明的老眼射向姜晓荷:
“哪来的黄毛丫头?懂什么!”
“我不懂医,但我懂这个。”姜晓荷拧开酒壶的盖子。
一股清甜中带着药香的味道,瞬间在湿热的空气中弥漫开来。
这味道太纯正了,甚至盖过了周围原本的霉味。
叶老头耸了耸鼻子,那双原本不耐烦的眼睛,突然亮了。
作为行家,他一闻就知道这东西不简单!这里面的药味,纯得吓人!
“这是……”叶老头盯着那个亮闪闪的酒壶,喉结动了动。
“独家秘方,专治咳喘。”
姜晓荷笑眯眯地把壶盖递过去,里面倒了一点浓稠的药膏。
“不要钱,您尝一口?要是觉得好,咱们再谈别的生意。”
叶老头犹豫了一下,但终究抵挡不住那股诱人的香气和身体的不适。他接过壶盖,浅浅地抿了一口。
那一瞬间,一股清凉甘甜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,原本火烧火燎的肺部像是被一只温柔的手抚摸过,那股压抑不住的痒意竟然奇迹般地平复了下去!
叶老头瞪大了眼睛,不可置信地看着手里的酒壶,又看向姜晓荷。
“丫头,你这东西……哪来的?”
姜晓荷没回答,只是指了指身后的陆铮:
“我男人的腿,换您这一壶药膏。这买卖,做不做?”
叶老头的目光越过姜晓荷,落在了那个高大沉默的男人身上。
他的视线在陆铮的左腿上停留了几秒,眼神变得凝重起来。
“粉碎性骨折,伤了筋脉,而且拖了有些年头了。”
叶老头只看了一眼,就精准地道出了病灶。
“这腿,不好治。”
“不好治,就是能治。”陆铮上前一步,声音沉稳。
叶老头把壶盖里的药膏舔得干干净净,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,看着姜晓荷手里的酒壶,眼里全是渴望。
“成交。”
叶老头一拍大腿,站起身来收拾药箱:
“跟我来吧。“
“不过丑话说在前头,要是治不好,这药膏你也得给我留下!”